谷歌裁员1.2万人,CEO称“负全责”!硅谷公司裁员潮持续,苹果也开始了? ******
1月22日下午,据媒体报道,苹果已经削减Apple Store以外零售渠道的非季节性员工。经证实,苹果已经向百思买等商店工作的苹果零售渠道员工发出了裁员邮件,通知被裁员工享有的权利等等。
分析称,百思买和苹果公司会雇佣季节性员工来应对消费者的需求,例如在圣诞购物季会招募临时性员工。而由于目前已经过了圣诞购物季,相关的合同都已经到期,因此可以确认本次裁员的是非季节性员工。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苹果公司部分裁员只是美国科技公司近期裁员潮的缩影。近期,多家美国科技公司相继宣布裁员计划。上周三,微软计划裁员1万人,约占员工总数的5%;同一天,亚马逊启动最新一轮裁员;谷歌母公司Alphabe近日计划裁员1.2万人。
苹果零售渠道开始裁员
北京时间1月22日下午消息,据报道,多位知情人士称,苹果公司已开始在苹果零售店(Apple Store)以外的零售渠道,解雇一些非季节性员工。
这些消息称,一些在百思买(Best Buy)等商店工作的苹果零售渠道员工,已经收到了关于此次裁员的通知,并告知这些员工所拥有的相关权利。
通常,为了满足季节性的消费需求增长,例如在圣诞节前夕,百思买和苹果公司会招聘一些临时性的员工,来服务日益增多的消费者。但如今已经过了购物旺季,这些季节性临时员工的合同也已经到期,并且走人。
事实上,另有媒体确认,苹果此次裁减的员工并不是这些季节性员工,而裁员数量已经能引起人们的足够关注。
一封电子邮件信息显示,苹果“零售客户服务”(Retail Customer Care)部门员工将在周五晚些时候和周末收到裁员通知。与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纷纷裁员不同,到目前为止,苹果尚未公开披露任何大规模的裁员决定。但苹果CEO蒂姆·库克(Tim Cook)去年11月曾表示,该公司正在放缓招聘。
库克当时称:“鉴于当前的形势,我们在招聘方面非常慎重。这意味着我们还在继续招聘,但不是所有部门都在招聘。”
美国科技公司裁员潮
近期,多家美国科技公司相继开启万人级别裁员计划。其中,谷歌CEO暴裁1.2万人内部信曝光引发各方关注。
北京时间1月20日,市值超1万亿美元(约8.6万亿人民币)谷歌公司周五宣布裁员大约1.2万人,约占全球员工总量的6%。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向员工发送邮件,公布了裁员的细节以及补偿措施等内容。
桑达尔皮查伊在信中表示,他对导致裁员的决定负“全部责任”,他说:我有些坏消息要告诉大家,我们已决定裁员大约1.2万人。我们已经向受影响的美国员工单独发送了邮件。在其他国家,受到当地法律惯例的影响,这一过程将需要更长的时间。这轮裁员横跨Alphabet(谷歌母公司)、产品领域、职能、级别和地区。
该公司披露,美国的补偿方案包括,至少60天的通知期,被裁员工将获得相当于16周工资的遣散费,此外,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将获额外两周工资补偿。
除了谷歌外,美国科技巨头微软和亚马逊也开启万人级别大裁员。
微软上周三宣布,将在3月底前裁员1万名员工,约占员工总数的5%。有媒体分析称,微软裁员可能波及不少工程师岗位,或延缓其最新可穿戴设备产品的开发。同一天,亚马逊启动最新一轮裁员,是其本月初宣布的1.8万人裁员计划的一部分。这轮裁员将主要影响零售和人力资源部门。
分析人士认为,大公司裁员的动态,引发投资者对美国经济前景的看衰情绪。即便美联储当天公布的美国全国经济形势调查报告、即“褐皮书”显示,2022年12月,多个地方联储经济活动轻微增长或下滑,并预计物价上行压力有望进一步缓解,投资者仍然对通胀形势与美国经济衰退风险感到担忧。
另据媒体报道,华尔街分析师近期直言,在销售增长放缓之际,预计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将在未来几个月裁员和削减成本,扭转疫情时期的过度行为,以提高利润率并安抚投资者情绪。
不过,分析师预计,美国最大的五家科技公司都将报告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的利润下降,因为它们试图在高利率环境下重新调整业务。分析师预计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META.US)和亚马逊(AMZN.US)的业绩下滑幅度最大。
华尔街分析师已经将Meta、亚马逊、苹果(AAPL.US)、Alphabet(GOOG.US)和微软(MSFT.US)这五家公司的总营收预测从去年10月份的预期下调了5%,至5614亿美元。(证券时报·e公司)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