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以人才赋能边疆高质量发展******
作者:柴真(石河子大学党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高度,对教育、科技、人才事业进行一体化部署。科技创新离不开人才支撑,高校作为培养和集聚人才的主阵地,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切实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地处西部边陲的石河子大学自诞生之日起,就致力于为屯垦事业培养汇聚大批英才。73年砥砺奋进,学校初心不改,努力建设具有兵团特色的人才高地,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精心育才,谋长远之计
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关口前移,源头施策,就必须持续加强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石河子大学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培养造就了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和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高素质人才。近年来,学校新增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27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新增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60%以上的毕业生留在新疆和兵团建功立业,真正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人才、留住了人才。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石河子大学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精准提拔一批、全力帮扶一批、重点奖励一批、全面培养一批、柔性引进一批”工程,通过对口支援计划、部省合建计划、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计划、青年创新拔尖人才计划、“攀登计划”等政策,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新进人才的自培力度,实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全面优化。同时,学校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兵团高校的红色底蕴启智润心、培根铸魂,以兵团精神育人导向深化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以学科动态调整对接国家、兵团战略发展和区域人才需求,为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以及民生急需的专业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多方引智,汇发展合力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才能加快建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多年来,石河子大学坚持用好用足西部和兵团人才政策,完善学校配套措施,国内外引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五年来,学校新增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1人、院士工作站在站院士3人,引进国内绿洲学者107名、国外绿洲学者2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人数增加6%。其中,“面向绿洲生态的农业化学品工程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实现了学校在国际人才引进方面的重大突破。
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石河子大学将继续在汇聚人才上发力。通过“绿洲学者”“聚贤工程”等项目,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流入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事业的拴心留人作用,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将高端人才引进与事业平台搭建有机结合,以一流学科为引领,以“高峰、高原、高地和培育学科”四级学科生态体系为基础,以博士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建设为抓手,全力为一流人才提供一流创新平台,实现人才发展与平台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持续深化改革,推进落实放管服,健全评聘考贯通的考核评价机制,扎实做好评价考核激励后半篇文章,营造更加多元、更加开放,也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成长环境。
人尽其才,显时代担当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如何更好地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是必须回答好的时代命题。石河子大学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引导师生把论文写在边疆大地上,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石大智慧和力量。
2022年,石河子大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合同总经费比去年增加30%,创历史新高。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校以科技特派员专家团队服务项目为抓手,发挥科技服务社会功能,赴基层连队、村庄重点围绕特色林果、设施农业、医疗综合服务等方面开展科技服务,共培训基层职工、农民9000余人次,服务带动农户5600余户,共带动受援对象增收近300万元,有效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助力区域产业大发展。
党的二十大为学校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指明了方向。学校将着眼科研创新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强有组织科研,积极参与“揭榜挂帅”项目,主动承担国家、兵团重大科研项目,努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培育更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产出更多具有标志性的重大科研成果。立足兵团产业特色,学校将在荒漠生态、盐碱治理与农业提质增效、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应用技术推广与示范;瞄准区域长远发展需求,学校将继续推进兵团能源发展研究院建设,配套设置相关专业,在人才培养和科研转化上双管齐下。以科研团队为基础,以学校合作企业、“访惠聚”工作队和定点帮扶单位为基点,学校将持续组织专家教授深入基层团场和地方县(市)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和咨询服务,深化“专家+工作队+职工”“技术+产业”的科技合作模式,为兵团经济增长、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踏上波澜壮阔的新征程,石河子大学将深深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伟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继续扎根兵团,赓续红色血脉,以更有激励性的人才培育机制、更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平台,书写好不负党之所期、国之所系、民之所愿的“人才戍边”新篇章。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