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光:XBB.1.5不会造成类似第一波的重症高峰******
央广网北京1月11日消息(记者 雷妍)多地发布最新研判,已度过第一波感染高峰,发热门诊就诊量持续下降。与此同时,XBB.1.5新毒株跃入了人们的视野,这是美国上升势头最快的毒株,已引发美国内超40%的感染病例。
很多人刚从“正阳”“阳康”中缓过劲儿,面对新毒株,不免有些担忧。XBB.1.5毒株危险程度如何?是否会引发我国“第二波感染高峰”?感染新毒株后重症比例如何?面对广大网友的担忧,央广网专访了知名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家曾光。
变异株近期不会在中国掀起大浪 也不会引发重症高峰
曾光介绍,从全国来看,感染高峰、重症高峰呈现出此起彼伏、逐渐从涨潮到落潮的过程。“这一波疫情的高峰像暴风骤雨一样到来,我也没有想到它来得这么快、这么凶、这么猛。”因此,人们自然会对“第二波”感到紧张和焦虑。
对于XBB.1.5毒株的担忧,很大程度上源于我们对病毒的不了解。曾光介绍,XBB.1.5变异株在美国的占比可能还会进一步上升,但根据研究,感染该毒株后,死亡率并没有随之大幅上升。随着XBB.1.5逐步在美国占据“优势地位”,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病率在增加,但增高幅度不大。曾光说:“这一情况可以给我国认识XBB.1.5提供一个参考。”
“我估计变异株在中国不会掀起大浪,至少最近不会。”曾光认为,XBB.1.5能在美国大范围流行,也有美国人群产生的自然免疫正在消退的影响。但目前,我国正在集中出现感染高峰,疫苗免疫、自然感染两种状态相加,会在一段时间内达到一定的群体免疫效果,对国外的变异株不会过分敏感。因此,曾光推测:“XBB.1.5在中国可能会造成一部分传播,但传播速度不会太快,绝不会像第一波时迅速出现感染高峰,也不会出现类似的重症高峰。”
即使有了这种谨慎乐观的判断,曾光仍强调,我们还是要重视实际监测结果,根据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流感盛行 警惕流感等流行病与新冠叠加
现在出行方便了,但我们不能放松大意,仍需做好个人防护。曾光提醒,除了避免感染新冠病毒,还要避免感染流感等流行病,警惕病情叠加增加重症风险。
曾光介绍,今年冬季,世界各国都出现了流感的流行高峰。根据我国最近的流感监测结果,今年的流感患病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一倍。
流感病毒感染与新冠病毒感染非常相似:通常起病急,一般会发烧3~5天,常达38.5℃以上,并伴有寒战、肌肉酸痛、头痛、咽痛、全身乏力。大多数流感患者能够在1~2周内自行恢复。有些可能会出现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心肌炎、心力衰竭、脑炎等并发症。5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的老人,以及有慢性基础疾病的患者,因流感出现重症的风险较高,是住院治疗的主要人群。
曾光介绍,现有研究显示,流感感染后会打开呼吸道门户,增加其它病原体感染几率。新冠病毒感染也是如此。若两者叠加感染,极易增加重症几率。他举例说,有些人感染过了5天或7天后,突然又开始体温增高,又开始呼吸急促,甚至出现黄痰、绿痰。这种情况可能是多重感染导致的,与“阳康”咳嗽不一样,往往提示有细菌性继发感染,须及时就医,必要时增加抗生素治疗。
最后,曾光强调,现在大家外出旅行、到人流聚集处时,仍需戴好口罩,做好个人清洁与防护,减少传染病发病风险。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